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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黄原胶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6-08-19 16:50:33  来源:中化新网 新闻归档
        2016年8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华黄原胶(XanthanGum)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1.强制应诉方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NeimengguFufengBiotechnologiesCo.,Ltd.)/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ShandongFufengFermentationCo.,Ltd.)/新疆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XinjiangFufengBiotechnologiesCo.,Ltd.)在复审调查期内未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美销售涉案商品(即倾销幅度为0);

2.对安徽省华安进出口有限公司(A.H.A.InternationalCo.,Ltd.)、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DeosenBiochemicalLtd.)/中轩生化有限公司(鄂尔多斯)(DeosenBiochemical(Ordos)Ltd.)适用基于完全不利可得事实的154.07%的税率;

3.斯比凯可(山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CPKelco(Shandong)BiologicalCompanyLimited)和上海智通化工有限公司(ShanghaiSmartChemicalsCo.Ltd.)适用77.04%的单独反倾销税率;

4.对河北鑫合生物化工有限公司(HebeiXinheBiochemicalCo.Ltd.)在内的其他涉案企业适用154.07%的中国普遍税率;

5.梅花集团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MeihuaGroupInternationalTrading(HongKong)Limited)、廊坊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LangfangMeihuaBio-TechnologyCo.,Ltd.)和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XinjiangMeihuaAminoAcidCo.,Ltd.)在复审调查期无可审查交易;

6.因内蒙古健隆生化有限公司(InnerMongoliaJianlongBiochemicalCo.,Ltd.)在复审调查期内的涉案产品交易均为对美非善意出口,故初步裁定取消对其本次行政复审。利益相关方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就上述行政复审初裁结果提交案件相关材料及听证会召开请求。

2015年9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华黄原胶行政复审立案公告(2014-2015),复审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13.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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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国 化工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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