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行业标准>湖南对5类煤矿确定关闭和退出时间

湖南对5类煤矿确定关闭和退出时间

 
  •  

   湖南省安监局、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煤监局、湖南省煤炭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17年底前,全省关闭淘汰不安全落后煤矿50处;2018年底前,全省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全部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9万吨/年及以下非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应退尽退、应关尽关。

    《意见》明确,对五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和退出:

    一是坚决关闭安全保障条件低、风险大的煤矿,主要包括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超层越界生产或建设拒不退回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二是凡规划产能在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必须在2017年12月10日前按照“六条标准”关闭到位;已与地方政府签订限期退出关闭协议的,按协议时间到期关闭,最迟在2018年9月30日关闭到位;凡规划产能在9万吨/年及以下的非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不能作为应急储备进行处置并实现正规开采的,一律在2018年底前依法关闭;凡核定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及以下,而规划产能在9万吨/年(不含9万吨)以上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自愿关闭退出的,与地方人民政府签订限期关闭协议,按协议时间到期关闭,最迟在2018年9月30日关闭到位。

    三是对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目前仍停产停工且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以及经复工复产验收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等要求的煤矿,一律在2018年底前依法关闭退出。

    四是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组织生产的煤矿,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一律在2018年底前依法关闭退出。

    五是对灾害严重难以防治、开采深度超过规定、产品质量不达标、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等8类国家政策要求必须关闭或淘汰退出的煤矿引导其有序退出。

    《意见》进一步明确,对规划产能在9万吨/年(不含9万吨)以上选择技改扩能的煤矿,限期实施技术改造,并适当保留应急储备煤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从煤矿安全“八宗罪”卡片说起

上一篇:中国2020年成为全球最大石油进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