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对《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13日。
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及配套项目位于鄯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鄯善工业园区)石化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28821平方米,总投资116209万元。
主体工程建设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装置(含20万吨/年煤焦油预处理单元、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精制单元、20万吨/年芳烃制取单元)、25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含55t/h酸性水汽提单元、40t/h溶剂再生单元及1.5万吨/年硫磺回收单元)。
其中一期建设20万吨/年煤焦油预处理单元、4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精制单元、25000Nm3/h天然气制氢装置、55t/h酸性水汽提单元、40t/h溶剂再生单元及1.5万吨/年硫磺回收单元;二期建设芳烃制取装置及12座储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