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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煤炭去产能探析

去产能作为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首,是改革的重点内容。黑龙江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面临着产能过剩的困境,通过两年扎实开展“去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金融支持起到重要作用。


黑龙江煤炭去产能情况


2016年黑龙江省煤炭去产能1010万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017年全省继续关闭退出煤矿7处。鸡西市、鹤岗市、七台河市、双鸭山市四大煤城去产能工作正有序推进,鹤岗提前关闭2017年去产能任务的130万吨产能煤矿;七台河“十二五”期间化解产能326万吨;双鸭山“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347万吨;鸡西2016年退出产能168万吨。同时,四城市把淘汰落后产能和培育“新动能”同步推进。如鹤岗把生态立市战略放在首位,通过绿色发展理念带动城市转型;双鸭山打造多轮驱动、多点支撑的城市脱困转型发展之路;鸡西打造生态度假边境观光旅游基地,2017年上半年实现旅游收入31.8亿元,增长24.9%;七台河以“煤头电尾”“煤头化尾”为抓手,重点发展合成化工、精细化工和材料化工等产业。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金融倒逼煤炭“去产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支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执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合理引导信贷资源。据调研,截至2017年11月末,全省煤炭行业贷款余额 110亿元,同比下降9%。四大煤城人民银行通过货币信贷政策和窗口指导职能,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煤炭“去产能”工作。


(二)满足煤炭“去产能”失业职工的有效资金需求。四大煤城通过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业务支持下岗人员创业再就业。截至2017年11月末,鸡西市创业担保贷款当年累计发放4248万元,余额达到9326.5万元,开办以来共帮扶12279名困难人员开启创业就业之路。


(三)积极支持优质煤炭企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动效应。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优质煤炭企业的支持力度,加速推动淘汰落后煤炭产能。如七台河市金融机构加大对煤化工行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大型煤化工企业产业升级。


风险和问题


(一)四大煤城经济发展应关注的现象。一是煤炭行业是四大煤城经济支柱的状态依然未改变。涉煤企业数量,从业人数以及煤炭行业增加值所占地方相应指标比重仍然较大。二是煤炭价格仍是四大煤城经济的晴雨表。最突出的表现是,四大煤城经济因2012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下降,占全省经济的比重由2012年的12.7%降至2016年的9.5%。2016年二季度以来,受煤焦炭价格上涨以及我国提高进口煤炭质量标准和关税等利好因素影响,四城市煤炭行业形势好转带动地方经济向好,当然发展新动能也是重要因素。三是涉煤企业竞争力有所增强,但整体经营状态较为困难。一方面,去产能政策的实施,一些规模小的传统涉煤企业加快退出市场,大型优质企业特别是延长产业链条企业脱颖而出,涉煤企业整体竞争力有较大提升;另一方面,煤炭企业整体经营困难的大周期没有改变。四是煤炭职工安置问题值得关注。按照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十三五”期间四大煤城需要安置6.2万名矿工。四大煤城服务业不够发达难以吸收大量人员、煤炭行业职工技能单一以及自主创业能力不强等问题,使职工安置成为“去产能”的最大障碍。


(二)金融支持煤炭“去产能”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一是银行业机构介入涉煤行业持谨慎态度。金融机构普遍认为煤炭被新型能源代替是大势所趋,涉煤行业是高危领域,即使有些煤炭企业已经开始探索转型,但金融机构对支持煤炭企业发展仍心存顾虑。二是金融支持方式单一。四大煤城煤炭“去产能”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资金供给渠道单一,企业直接融资占比低。三是银行业对涉煤行业的信贷风险呈上升趋势。涉煤行业集聚地方大量金融资源,随着煤炭行业持续疲软加之煤炭“去产能”深入推进,煤炭企业经营受到较大冲击,进而增加银行贷款风险。四是信贷资源过度集中在优质煤炭企业也增加潜在风险。四城市的新动能对金融资源的吸收能力还远远不够,银行业的信贷资源集中涌向煤炭“去产能”中脱颖而出的优质煤炭企业,但是煤炭市场的不确定性较大,即使是延长产业链条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贷款集中度过高产生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相关建议


(一)新一轮“去产能”仍以行政手段为主,完善的配套支持政策尤为重要。一是地方政府要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调整相关政策,最终目的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去产能”目标。二是针对“去产能”后留存的煤炭企业暂时经营困难以及转型困境,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三是努力做好煤炭行业职工安置工作。如开展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搭建创业平台和提供扶持政策。四是适度调整安全监管治理模式,兼顾保安全、去产能和促增长三者之间的平衡。五是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防止限产保能、边去边建、去小建大等痼疾。


(二)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保障煤城经济发展可持续化。煤炭“去产能”为培育发展非煤产业提供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地方政府应抓住机遇,一方面,应该在加强对环保、耗能的监督执法,对列入淘汰过剩和落后煤炭产能的企业加大督促和改造力度,为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推动信用社会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对于城市发展的产业结构应结合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整体部署,深刻分析自身区位优势,建议采取负面清单制度,让企业主体真正以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活动,辅以行政手段的必要支撑。


(三)加强风险监测,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一是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涉煤企业的融资情况的监测,防止金融风险跨领域的交叉感染。二是金融管理部门要重点关注信贷规模集中度过高的现象,防范风险,引导信贷资源合理投放。三是金融机构要对列入煤炭“去产能”计划的涉煤贷款企业提前做好风险排查,弄清贷款抵押担保情况,掌握企业资产变动,做好处置预案。


(四)优化金融供给,重点支持“去产能”和培育“新动能”。一是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实现金融助力煤炭“去产能”工作,同时引导从传统煤炭行业释放出的信贷资金为加快培育“新动能”提供金融支撑。二是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优质企业可通过发行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增加资金来源,还能适当降低融资成本。三是金融机构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等方式重点支持下岗煤炭职工通过创业再就业,前提是创业项目要有发展前景,并做好跟踪监测。(作者:陈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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