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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

为贯彻落实新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煤炭领域供给侧改革,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建设集约、安全、高效、绿色的现代化煤炭工业体系。近日,新疆发展改革委、煤管局、能源局以新发改能源〔2018〕358号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煤炭工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预测了“十三五”期间煤炭需求,提出了“十三五”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对煤炭工业安全发展、节能、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规划》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国家级大型煤炭基地为重点,以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途径,争取到2020年,构建开发有序、总量可控、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安全绿色的自治区煤炭工业体系,为建设团结和谐、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美丽新疆提供能源保障。

 

《规划》是指导新疆煤炭开发项目决策、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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