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资讯>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有力震慑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14号)精神,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以下10起2018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一批)

序号

矿井名称

发现时间

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查处情况

1

陕西涌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沙梁煤矿

2018年

5月11日

检查发现:该矿在批准的设计建设区域外的2-2煤层中违规布置采煤工作面进行回采作业。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项之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煤矿立即停止井下建设,封闭2-2煤层生产系统,罚款100万元,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罚款5万元,隐患移交地方挂牌督办。

2

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2018年

6月6日

检查发现:该矿3105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顺槽在600m处采取临时封闭方式,隐瞒井下违规采掘作业地点。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煤矿停产整顿,罚款100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罚款5万元,隐患移交地方挂牌督办。

3

韩城市枣庄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15日

检查发现:1.该公司桑北煤矿在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井下11305综采工作面已形成并推采9.6米。2.将井下11035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违规外包给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运营公司。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项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矿井停产整顿,罚款100万元,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罚款10万元,隐患移交省安委会挂牌督办。

4

镇巴县煤矿

2018年

4月23日

检查发现:1.该矿超定员组织生产。2.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3.矿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工艺。4.煤矿建设期间在井下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5.井下采掘工程违规外包。6.矿井图纸作假、井下隐瞒违规的采掘工作面。

上述违法行为事实分别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一)、(五)、(十)、(十二)、(十三)、(十五)项之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矿井停产整顿,罚款103万元,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罚款15万元,隐患移交地方挂牌督办。

5

陕西省蒲城县郑家煤矿

2018年

5月10日

检查发现:1.该矿井通风系统混乱,掘进工作面违反规定串联通风,在井底绕道车场处利用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2#密闭墙内的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2.煤矿以机械化改造为名,组织违法生产,在副立井底绕道处、东二上山煤柱中、东二下山等地方布置掘进工作面作业。3.矿井存在假密闭、假图纸、提供虚假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人员入井登记及班前会记录资料逃避监管监察,且井下隐瞒违规的采掘作业地点。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五)、(十二)、(十五)项之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矿井停产整顿,罚款198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罚款12万元。隐患移交地方挂牌督办。

6

白水龙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6月12-14日

检查发现:1.该公司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违反规定串联通风。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3.矿井图纸作假,制作假密闭并隐瞒违规的采掘工作面。

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五)、(十)、(十五)项之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已由白水县政府对该矿罚款350万元,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罚款25万元,责令矿井停产整顿。隐患由地方挂牌督办。

7

延安市宝塔区宝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1日

检查发现:1. 该矿图纸作假,使用临时密闭隐瞒西区非正规采煤区域。2.井下正在使用3台国家淘汰的矿用三轮车(产品型号143T)和3台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地下自卸车(产品型号UQ-5)运输,使用1台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装载机(产品型号ZL30)清矸。

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十)项之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矿井停产整顿,罚款108万元,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罚款8万元,交由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8

黄陵县天顺煤矿

2018年5月21日

陕西煤矿安监局铜川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黄陵县天顺煤矿突击夜查。检查发现:该矿在批准设计范围外的原201集中巷回收煤柱。

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矿井停产整顿,罚款75万元,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罚款5万元,交由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9

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检查发现:该矿40202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综掘机作业点未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查监控系统标校记录发现2018年1月22日40202运输顺槽中部甲烷传感器调校时,人为修改监控系统定义,造成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

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罚款55万元;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罚款3万元。

10

旬邑县清塬煤矿

2018年7月30日-8月2日

检查发现:1.矿井边建设边生产,在改扩建区域内布置隐蔽采煤工作面违规组织生产;矿井开拓大巷、首采工作面布置发生重大变更,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再次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2.矿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艺和钢丝绳牵引耙装机进行采煤作业。3.矿井轨道大巷、皮带大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装备甲烷电闭锁装置。4.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

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十)、(五)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五条之规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令矿井停产整顿,罚款270万元;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罚款22万元。交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国家煤矿安监局赴陕西督查 中秋国庆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上一篇:四季度煤价的一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