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监察执法的有关要求,9月份以来,鲁中监察分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安全培训监察执法。
一是学习吃透上级文件精神。分局在领导班子会和全体人员会上先后学习了国家局、省局关于做好煤矿安全培训监察的通知,重点学习了国家局2018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培训提纲,让每个监察员吃透文件精神,把握专项监察的工作方法,为开展好监察执法打下基础。
二是精心编制监察方案。分局监察方案以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监察的各项要求为统领,明确了分局专项监察的监察对象、监察内容、监察时间,指出了监察重点,强调了工作纪律,为高质量开展专项监察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是坚持“逢查必考”。将安全培训纳入日常监察执法,并且“逢查必考”。每到一处煤矿,不仅全面检查其安全培训工作,还抽考检验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掌握安全知识的情况,督促企业员工牢固掌握应知应会知识。
四是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现场监察不走形式,监察中不放过任何线索和疑点,发现破绽一查到底。对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是地方煤矿还是省属大矿,都依法给予处理处罚。近期在一处省属煤矿监察时,发现该矿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时间不足,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法给予了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