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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重拳整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立即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迅速扭转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4月19日晚8点,四川省政府会议室灯火通明,此处正在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专题会。

4月10日,四川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煤集团)广能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发生一起3人死亡事故。4月18日、22日,宜宾市珙县、筠连县又相继发生1人事故。截止目前,四川今年已发生9起煤矿事故,死亡12人,事故起数全国第一。

4月17日,川煤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超3%,矿上不撤人……

迅速行动 全面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当前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等部门迅速行动,及时部署,强化措施、重点整治、严格责任追究。

4月10日,李子垭煤矿“4.10”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局有关领导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全力以赴搜救失踪人员,防止发生次生事故,严肃追责问责。四川煤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组织搜救被困人员,开展事故调查。

4月12日上午,四川煤监局召开紧急会议,围绕“4.10”事故等深入剖析,研究制定了6条断然举措,启动为期3个月的精准执法监察,严查重处12种情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5日,四川煤监局目前在职三位局领导齐到川煤集团,紧急约谈川煤集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

4月18日晚,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立即将国家煤矿安监局检查组一行来川检查情况及杉木树煤矿“4.17”重大瓦斯涉险事故情况专报四川省政府。

4月19日晚,四川省委、省政府主持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约谈川煤集团主要负责人,要求川煤集团认真整改落实事故和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定由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省国资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杉木树煤矿“4.17”重大瓦斯涉险事故进行调查。

4月20日下午,四川省安办、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联合召开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市(州)党委政府全面梳理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坚决彻底整治重大风险隐患,限期不整改的,必须坚决依法关停。

4月23日下午,四川省委、省政府主持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省国资委现场督促芙蓉公司整改,川煤集团主要负责人现场蹲点组织整改,并就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8矿停产整顿瓦斯超限不整当事故查处

“老牌国有企业这样管理,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于不顾,毫无风险意识,思想麻痹到这个程度,必须严惩!”4月17日晚12点,国家煤矿安监局检查组在检查杉木树煤矿时严厉指出。

17日下午,检查组在杉木树煤矿N2612-1采煤工作面测出上隅角挡风帘内瓦斯浓度高达5%,处于爆炸界限,检查人员果断要求立即断电,迅速撤出人员。经查,该地点上午瓦斯浓度达3%,工作面两次向调度室汇报,但矿上未处置、也未撤人,还安排检查组下午下井。

同样是芙蓉公司,检查组还发现新维煤矿瓦斯超限频繁断电,调度主任不做记录、不做处理,矿井“四量”不足仍组织生产等问题20余项。

4月24日,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省国资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芙蓉公司,对杉木树煤矿“4.17”重大瓦斯涉险事故立案调查。目前已依法暂扣芙蓉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杉木树煤矿、新维煤矿均停产整顿;对芙蓉公司通防部长和杉木树矿总工程师作出撤职处理;其他相关工作和人员将在调查结束后作出处理。

四川煤监局安排专门力量,对前期被查企业开展监察执法“回头看”,确保各项监察指令执行到位。

鉴于全省9起煤矿事故中,3起发生在川煤集团,且3起都是瓦斯事故,再加上1起重大瓦斯涉险事故。四川省政府责令川煤集团8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和复杂矿井停产整改,重新进行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逐矿形成“两清单一报告”,并由省国资委组织验收合格后再组织生产。

四川省政府同时规定,一、二、三级报警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分别限期10、30、60天内整改到位;凡是瓦斯超限继续作业,一律按涉险人数对应级别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立即启动专项行动 从严从实从细监察执法

为推动全省煤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省安办4月20日要求在全省开展以事故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近年来特别是近期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

四川煤监局积极响应活动要求,各处室、各煤监分局围绕思想、作风和监察执法工作,纷纷开展自查,并在2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作风整顿和工作反思。

“煤矿安全形势严峻,除了企业负主体责任外,我们的工作也存在很大不足,必须做好监察执法自查,找准问题,补齐短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监察执法工作。”四川煤监局负责人在会上严肃要求。

全体监察人员认真反思了监察执法工作中的宽、松、软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结合各煤监分局地域和煤矿特点,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

4月15日,四川煤监局对为期3个月的精准执法专项活动再部署,结合“体检”、通风瓦斯、防治水、安全培训等专项监察任务,以全省国有重点煤矿、高风险煤矿为重点,组织多个监察组开展精准执法,对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采掘接续紧张等12类情形,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同时,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联合组织了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监察)行动,并抽调专家力量组成4个组,立即对全省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为一、二级、单班下井人数多、C类煤矿、今年以来发生伤亡事故的煤矿矿井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监察)。

由各产煤市(州)政府牵头,立即组织各煤矿开展采掘部署、生产系统、安全系统、治灾工程等安全技术自查,并从严开展执法检查。凡执法检查或跟踪整改不到位的,市(州)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

由县级政府牵头,持续保持 “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防、严查、严处煤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凡是非法违法行为突出,查处不到位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

同时,四川各级各部门采取断然措施,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安排部署,督促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四川9万吨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加快推动全省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做到应关尽关。立即对全省范围内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开展通风系统安全评估,凡通风系统复杂、不可靠、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从严实施经济处罚。强化长期停产停建设煤矿的管理,对停产停建时间超过一年,一律由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复产复工方案,并组织验收。加强煤矿采煤工艺管理,对非正规采煤方法实施顶格处罚。

来源:中国煤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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