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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244亿 华星新能源煤制气项目被环保部再受理

化化网煤化工消息,5月10日,时隔两年,国家环保部再次受理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


2017年8月14日,环保部《关于不予批准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314号)以项目区域空气中苯并芘环境容量小、部分总量不落实、工艺先进性、危险废物依托处置可行性等四项原因决定不予批准本项目环评申请。


项目总投资2443455.68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能源化工园区东北侧,以煤为原料,采用固定床加压气化、耐硫变换、低温甲醇洗净化及镍基催化剂甲烷合成等技术生产合成天然气。副产品主要有焦油、中油、粗酚、石脑油、硫磺、硫酸铵和液氨等。


项目分二期建设,分期验收。其中一期建设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规模,主体工程系列数为总规模的50%,并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供热锅炉(×480t/h,三用一备)、污染防治设施;储运工程中除灰渣储存以及辅助、公用等工程中除无必要分期建设工程外(如消防站、维修车间、分析化验室、空压站等),其他均按总规模的50%建设。剩余未建设工程安排至二期建设。


项目要围绕促进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提高能源资源转化效率以及生态环境经济效益等三个方面,做好煤炭深加工示范工作,具体承担以下示范任务:一是国内自主固定床碎煤加压气化技术工业化应用,气化压力在4.0兆帕以上,气化炉直径放大到5米;二是大型空分、制冷压缩机、甲烷化循环气压缩机关键装备的国产化。


2017年5月18日项目报告书首次获得环保部受理。同年8月14日,环保部《关于不予批准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314号)以项目区域空气中苯并芘环境容量小、部分总量不落实、工艺先进性、危险废物依托处置可行性等四项原因决定不予批准本项目。


根据环保部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环评单位立即进行了相应问题的解决落实,并于2018年12月修改完成了《内蒙古华星新能源有限公司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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