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安阳钢铁(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告称,近期,部分媒体刊登了针对安阳钢铁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下滑、资产负债率高、环保罚款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信息,安阳钢铁关注到上述报道后进行了核实,就相关事项予以澄清说明。
澄清说明如下:
(一)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下滑情况
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共实现营业收入234.4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5.96%。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滑主要原因是受铁矿石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和钢材价格回落等因素的影响,有关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分析,公司已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予以说明。
(二)资产负债率高的情况
2014年-2018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26%、83.20%、82.93%、79.63%、74.47%,其中:2015年资产负债率上升原因是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5.51亿元。2016年以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供需总体平衡,结构不断优化,运行质量向好;另一方面,公司优化产品结构,生产稳定顺行,降本增效措施得力,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
(三)环保处罚情况
2017年以来,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政策,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环保治理水平,虽有受到的环保行政处罚,均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规定,公司在公告期内对相关符合披露标准的环保行政处罚均已予以公告。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四)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执行人”)系公司供应商,因与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7月31日向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因执行款73,566.64元与申请执行人存在纠纷,未按要求执行,2018年4月被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8年5月3日,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执行完毕”方式对该纠纷案件结案(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30日下发结案通知书(2017)豫0505执599号),同时已将公司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出。
安阳钢铁是一家集炼焦、烧结、冶炼、轧材及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可生产的钢材品种有中厚板、热轧卷板、高速线材、建材、型材等。2018年,安阳钢铁实现营业收入331.77亿元,同比增长22.74%;净利润18.57亿元,同比增长15.99%。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34.4亿元,同比下降8.78%;实现净利3.78亿元,同比下降75.96%;基本每股收益0.145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8月19日,安阳钢铁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拟58亿元投建原料场等6个项目,项目建设期约为15个月。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生产166万吨钢材产品。经测算,预计达产后,正常年收入59.8亿元,净利润3.9亿元,全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8.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