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冷水江市政府决定依法关闭6处不安全落后小煤矿。
根据《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意见》(湘应急联〔2019〕7号)等精神,经煤矿申请,所在乡镇办呈报,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依法关闭冷水江市树柏煤矿等6处落后小煤矿的决定》(冷政办函〔2019〕33号),决定依法关闭冷水江市树柏煤矿、冷水江市杨梅岭矿业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润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冷水江市涟溪矿业有限公司二工区、冷水江市盐井塘煤业有限公司、冷水江市涟溪矿业有限公司一工区等6处不安全落后小煤矿。同时,文件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关闭煤矿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督促上述煤矿于2019年11月25日前关闭退出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