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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出台政策,促进化工园区绿色规范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9-12-18 14:37:23  来源:中化新网 新闻归档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化工园区绿色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的意见建议。

  代拟稿提出,在成都及环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等形成一批布局科学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的化工园区。力争到2025年,建成营业收入上1000亿元化工园区2个、500亿元化工园区5个,建成一批“专、精、特”化工园区。

  限期全部关闭淘汰不符合规划及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环境风险突出的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80%以上,除特殊化工生产行业外,新建化工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合规园区;园区应急救援与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管理平台建成率达90%以上;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安全环保监控覆盖率100%。

  按照示范类、提升类、限制类、淘汰类,对化工园区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示范类园区。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化工园区,且产业高端前沿、产业上下成链、资源高效利用、工艺技术先进、公辅设施完善、安全和环保设施配套、污染物排放达标、企业大气无组织排放管控良好、安全和环境风险管理到位。

  ——提升类园区。未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或是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化工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但距离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经评估并通过改造能达到安全环保要求;基础建设、公用工程不完全配套,但有规划或改进潜力;化工废水没有全部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采用“一企一管、明管(专管)输送”收集方式;污水处理出水口水质不符合要求;园区内企业没有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未保障双电源供电,未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未实行封闭管理。

  ——限制类园区。距离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发展定位为化工园区,但目前主导产业不属于化工产业;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没有足够的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未依法依规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园区内存在敏感目标未拆迁到位。

  ——淘汰类园区。化工园区未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认定;安全风险较高(A类);距离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发展定位为化工园区,但目前化工产业比重低;不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敏感目标之间没有足够的安全及卫生防护距离,化工园区内有居民居住;不符合有关规划要求;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过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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