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新能源>天然气>冬季事故高发 非居用户燃气安全要牢记

冬季事故高发 非居用户燃气安全要牢记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广大非居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和管理,市燃气公司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安全提醒,并提出管理建议: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严禁将天然气与液化气等其它可燃气体混合使用。定期开展使用范围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的有效性测试。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六)盗用燃气;(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抄表等业务活动时,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燃气用户应当根据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燃气用户拒绝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有权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处理。

单位燃气用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自燃气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燃气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市燃气公司提醒,检查工作应使用检漏液或检漏仪进行,严禁明火检漏。建议您在工作日的每天开展相应检查,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应进行书面记录,明确检查和处理的结果。

单位燃气用户应加强对燃气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建议单位用户配置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进行燃气管理和使用,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及工具、灭火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为了便于沟通和应急处置,市燃气公司建议,单位用户及时建立相应的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方案,并将方案和应急联系方式告知燃气公司,以便发生燃气事故或者突发情况时及时沟通联系和妥善处置。

若发现燃气泄漏,应首先停止使用,关闭阀门切断气源。请不要使用明火和开关任何电器设施,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通风。同时到安全位置向燃气公司报修,或者向燃气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延长石油天然气挂牌 西部产权交易所

上一篇:泰胜风能:墨西哥反倾销调查事项的初裁结论出现 临时税率超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