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忻州监察站组织全体监察员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学习。
《办法》共19条,对适用的对象、煤矿托管的方式、承托方应具备的条件、委托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
大家一致表示,《办法》的出台,对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规范煤矿托管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加大对托管煤矿的监管监察力度,重点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违章指挥作业、违规转包承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情况,进一步规范煤矿托管行为,坚决遏制托管煤矿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