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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于2020年4月底前落实压减产能1686万吨

2019年7月份山东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山东省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征求意见的函,要求2020年4月底前落实24家焦化企业压减产能1686万吨,其中2019年完成落实压减产能1031万吨,2020年655万吨。12月底山东省发改委和工信厅再次发布《关于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焦化产能压减工作的通知》,对压减产能时间和企业作了相关调整。
  截止2020年1月10日,山东省总在产产能4557万吨,1月15号左右,将有95万产能退出,其中永久性压减产能726万吨,阶段性关停285万吨,总计1011万吨,除130万为2019年8月前退出外,其余多集中在2019年11、12月份,与2019年完成1031万吨的任务目标基本相符;2020年3月底前压减产能240万(一家要求2019年关停企业因涉及产能置换,目前焖炉中,最晚退出时间为3月底,不排除会提前压减),4月底前需压减产能530万吨,总计仍需退出770万吨。2019年至2020年4月底,总退出产能在1781万吨(包括可恢复产能285万吨,永久性关停1486万吨)。12月底《通知》中有三家企业压减较7月份《方案》有所变更,原计划需压减的290万产能不在其内,不排除后期会有新文件出台的可能,其中一家在地方政府发布的文件中要求4月底前完成退出。
  另外有消息称,在2020年4月底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后,可能会出台继续加大压减产能、优化布局的措施,推动传输通道城市独立焦企产能向钢铁集中区转移,引导钢焦一体化布局,除临沂工业园外,严禁其他地区的产能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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