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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监局采取“七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安全生产

近日,山东煤监局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既要防控疫情蔓延,又要搞好安全生产,采取“七举措”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煤矿安全环境。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煤矿企业要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统筹兼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做到“两手硬、两促进”。 

二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岗、有职就有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部门、各专业、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落实好董事长、矿长等主要领导的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复工复产前,要认真制定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面排查各生产系统、各环节、各岗位事故隐患,未组织隐患排查、存有重大风险、达不到复复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不得安排职工下井作业。

四是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要围绕“抓大系统、治大灾害、防大风险、除大隐患”,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要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突出抓好冲击地压、水害、火灾、瓦斯等重大灾害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分析研判,确保自查自纠贯穿始终、重大灾害治理贯穿始终、问题整改贯穿始终,真正做到防患未然。

五是强化安全监督监察。充分发挥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系统联网作用,利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平台开展远程监察,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煤矿企业加以落实整改;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和监督监察。

六是依法严格事故查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不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保证安全生产;对在关键时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是强化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24 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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