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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煤监分局六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为全面防控疫情,确保辖区煤矿复工复产防控疫情工作有利开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要求,吕梁煤监分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责任,对辖区全部煤矿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指导。
  
  分局结合监察执法计划,同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部正常生产、建设矿井落实防控责任和采取的措施进行督导。一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实行健康状况报告;二要做好工作场所防控,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三要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四要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和做好医务服务。五要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强化防控宣传教育,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六要做好异常情况处置,明确单位防控责任,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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