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质量检验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动力煤国家标准。国家只是针对煤炭产品的某些方面,如分类、品种和等级划分、采样、制样、工业分析方法、发热量等指标的测定方法等,分别颁布了相应的国家标准。郑商所选取发热量指标作为动力煤交割验收的计价指标,同时对全硫、全水作了相关规定。挥发分、灰分、灰熔点等指标由卖方依据指定质检机构检验结果公布。具体如下:
①发热量 发热量,单位质量的煤燃烧后产生的热量,热量单位千卡每千克(Kcal/kg)。动力煤发热量指标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②全硫 全硫是指煤中无机硫和有机硫的总和。干燥基,又称干基,以假象无水状态的煤为基准。
③全水 煤的全水是指包括煤内在水和外在水的全部水分。
④其他指标 除上述指标外,挥发分、灰熔点、灰分等也是动力煤相关企业关注的指标,但是在现货贸易中,这几项指标一般只规定接受范围并不计入计算。
⑵重量检验 动力煤重量检验由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或计量机构进行。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买方使用船舶接货时,重量计量通过水尺进行;买方使用车辆接货时,重量计量通过地磅进行。水尺由于是目测,不确定性较大,以船舶接货时,规定一般船舶重量误差在±500吨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