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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3月12日,新罗区煤管局局长带领局安全生产工程技术人员来到翠屏山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9-10日省、市、区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统筹推进煤矿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严防煤矿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区煤炭行业安全平稳发展,新罗区煤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于3月10日起迅速在全区煤矿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煤管局专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大排查大整治共分四类进行,分别为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待复工复产煤矿,列入关闭退出计划和长期停产停工煤矿,已关闭退出煤矿。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重点检查机构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地面建筑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复工复产验收、宣传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依法依规生产建设等情况;待复工复产煤矿,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煤矿复产(工)验收表》等有关文件规定和标准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前的自查、整改和准备工作,是否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等;列入关闭退出计划和长期停产停工煤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暗地组织偷生产和突击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违规设立“过渡期”和“回撤期,以回撤设备等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等;已关闭退出煤矿,重点检查是否出现“死灰复燃”现象。煤矿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持证煤矿范围内非法采矿行为监管职责分工规定和要求,建立落实矿井范围内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专项巡回检查和突击抽查制度,发现煤矿范围内已关闭矿井有重新启封“死灰复燃”进行非法生产迹象以及存在非法采矿峒口的,是否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书面上报区矿管等有关部门和当地镇(街)政府进行关闭取缔,同时抄报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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