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晋中监察分局结合实际,统筹“四个结合”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学习贯彻与煤矿培训相结合。以煤矿企业为主体开展学习贯彻,明确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好“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的学习,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职工,要组织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涵盖所有人员的学习培训计划,编制学习培训教案,建立学习培训台账,确保上级文件精神落地,取得实在的成效。
二是普法宣传与煤矿实际相结合。以分局各监察组为主体,严格落实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要以活动方案为基础,在日常监察执法工作中,根据煤矿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采取违法事实解读、执法案例公开裁定、法律知识抽考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三是对标对表整改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通过煤矿企业对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学习贯彻培训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等组织自查自改,结合分局监察执法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督促煤矿企业突出抓好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
四是督导检查与追责问责相结合。各监察组将“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列入监察执法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抽查考试、随机问答、明查暗访等手段,结合专项整治、专项监察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学习培训。对活动不认真开展,自查走过场的煤矿实施重点监察,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