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全面促进分局正确履职和依法行政工作,晋城煤监分局扎实推进法制审核工作,实现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事前法制审核的全覆盖。
分局印发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进行法制审核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行案件处理呈报或提交分局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分局成立了一个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法制审核小组承担接收各监察小组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的法制审核申请,按规定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针对监察执法工作需要经常出差的实际情况,法制审核小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成立法制审核工作微信群,确保能及时开展法制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