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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 舶 上 下 台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0-04-02 09:36:11  来源:技术资料 新闻归档
船 舶 上 下 台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船舶上下台(亦称“上下排”)是船厂生产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船舶上下台的安全,长航集团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长航集团及各公司所属船厂和长航集团及各单位控股的船厂或修造船基地。 

   二、船舶上下台包括船舶在船台移位、滑道上运行和水上拖带与停靠等作业。 
 
   三、船舶上下台作业由船厂厂长和总工程师负总责。 

   四、船舶上下台的操作安全工作,由船台车间负责;船舶上下台的拖带安全工作,由水上车间负责;生产部门负责现场总协调;安全部门对现场的安全实行全过程监控管理。 

   五、一般船舶(指危险性较小的船舶)上下台,由船台车间和水上车间根据生产部门的安排直接组织实施。特种船舶(指超长、超高、超宽、较重、尾倾的船舶及尖底船等异型船舶)和大型船舶上下台,由主管安全的副厂长和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生产、设备、技术、质检等部门和船台、水上等车间负责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船舶上下台的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六、船舶上下台及拖带作业前,应充分掌握相关设施、设备和滑道水域及长江水位的变化情况,并根据船舶的结构特征、吃水深度等重要参数制定船舶上下台安全作业方案。特种船舶和大型船舶上下台安全作业方案须经厂长和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七、船台车间应确定一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工作十分仔细的人员负责现场指挥。现场指挥员应与控制台保持联系,所发号令(手势)要求规范、准确无误。 

    八、参与船舶上下台工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水上作业人员应穿好救生衣;各参与人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准确操作,坚守岗位。 

    九、船舶上下台作业一旦稍有偏差都可能酿成重大的安全事故,因此,要求参加此项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人员都要有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在工作中必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绝对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绝不允许人为设置障碍影响工作。本条作为一项铁的纪律,任何人不得违反。 

    十、移船用的船台小车、斜架车及其卷扬设备必须运转正常、保持完好,严禁超负荷使用。移船时应制订“船台小车分布图”、“斜架车分布图”,保证船舶摆放的位置不使船体变形且保持平稳。船台小车和斜架轨道应平直、坚固、不下沉,满足移船的技术要求。梳式滑道上下台的岸边应设两台卷扬机械,便于调整船位(直排式滑道,请江东厂提出技术要求)。 

    十一、船舶上下台之前,应完成浮态的调整工作。艉倾船舶应将艏部压水,尽可能保证船舶艏艉吃水的一致性。上下台船舶应将船舶中线对准斜架车横向中线。尖底船上下台应制作专用托架或采取其它稳船措施,防止船舶倾斜。 

    十二、船舶下台前应对水线以下所有放水塞、海底阀、排舷外管、测深计程探头等洞口进行一次检查,所有洞口必须全部关闭,不得漏水。 

    十三、船舶上下台,船上除留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上船。为保证船舶安全上下台,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夜间作业时,船台、滑道等处应有足够的照明;船台小车应有照明灯。 

    十四、船舶上斜架车后,因设备和水域的原因,如不能一次平稳下水或上台,则应采取“分段下放或上行并及时调整船位”等措施,确保船舶平稳上下台。  

    十五、洪水季节船舶上下台应特别注意安全。船厂滑道在长江岸边的,当长江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应暂停特种船舶上下台,一般船舶上下台应谨慎操作;当长江水位达到紧急水位时,禁止船舶上下台作业。船厂滑道在运河岸边的,当水位超过闸口底线时禁止船舶上下台作业。 

    十六、枯水季节船舶上下台应特别注意船舶下水后能否确保处于正浮状态。各船厂应根据本厂历史水文资料和科学的计算,制定船舶上下台方案。 

    十七、各船厂在签订修、造船合同等业务时,应充分考虑长江枯、洪水期的变化情况,从宏观上把握造船进度,尽量避免在枯、洪水期安排船舶上下台。各船厂可根据本厂滑道水域的水位和流速分别确定枯、洪水期船舶上下台的最高或最低水位。为了避免因计算船舶吃水误差等带来的风险,枯水期船舶上下台应留有必要的富余水深。 

    十八、船舶上下台及拖带作业,需要聘请外单位(含长航集团各公司)协助时,厂方与承拖方应签订《拖带合同》。在签订《拖带合同》前,双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考察并制定拖带方案,明确拖带安全责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补救措施,并经承拖方分管安全的领导签字后,方可签订《拖带合同》。承拖方的船舶抵达现场后,厂、船双方要及时召开现场协调会,全面了解拖带现场环境,以船方为主,厂方配合,共同执行拖带操作方案。 

    十九、应做好特种船舶上下台的档案分析、管理工作,为后续船舶安全上下台提供科学依据。 

    二十、各船厂因诸多原因,在非常时期需要安排船舶上下台而又无把握时,可向集团安全生产部报告请求支援。报告的内容应全面、客观、准确,需要解决的难点应阐述清楚。集团安全生产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应商船舶工业部并给予明确答复。若同意,将立即派出1—3人的专家小组。  

    二十一、集团派出的专家小组的职责是:指导并提出建议。最终方案的确定和实施由船厂厂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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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船舶 下台 船台 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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