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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车司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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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安全职责
1、要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2、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有权监督他人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5、坚持每班对所负责的区域、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发现有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处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相关工作;
6、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
> 理化建议;
7、熟悉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并要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上级报告工作,不得发生隐瞒事故或迟报事故现象。
二、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 汽车吊车司机必须遵守《载货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天车司机安全
> 操作规程》的一般规定。
3. 汽车司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工种(起重)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5.汽车吊车作业必须选择好作业场地,支腿必须选择坚实的地面,严禁在电缆沟盖、下水道、松土、沟沿、坡边等处支撑。调整车身水平不超过3度。
6.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待明确指挥意图后,再行作业。
7.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幅度、角度 及负荷使用,严禁超负荷吊装。
8.作业前,必须鸣号示警,在吊重物跨越障碍或有人工作的地点时,亦必须鸣号。
8. 严禁将各种盛装汽油的容器和其它易燃、易爆品放入车内。
9. 汽油着火时,必须用灭火器或沙土、麻袋、衣服等扑灭,严禁用水灭火。
10.汽化器回火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调整,故障未排除前不得行驶。
11.严禁身体部位与易发生转动和移动部位相触。
12. 拆卸机件时,必须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
13. 检查车辆及更换轮胎时,必须选择宽敞牢固平坦的地点,塞好车胎拉紧手制动,需将车顶起时,必须加保险木,需在车下作业时必须放置托架。
14. 遇到恶劣的气象环境及复杂的道路环境行车时,必须加大前后车距离,谨慎操作,降低车速,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15. 出入易燃、易爆或其它有危险的场所必须遵守当地的安全定。
16. 严格遵守执行一级维护保养和三检制度。
17. 定期检查车内、车库防火设施,确保万无一失。
18. 收车后,必须按规定检查好车辆,保持车内设施的完整良好,保证车容车貌的整洁卫生。
9.在吊运过程中,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服从,先停止吊运,再确认停吊原因及处理办法。
10.有权拒绝指挥人员的违章指挥。
11.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吊物上下严禁站人。
12.作业中,重物停留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13.在高压线附近作业,必须与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4.钢丝绳断股磨损超过规定,吊具、夹具腐蚀严惩或出现裂纹时,必须立即更换。
15.遇大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吊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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