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中心 » 站内公告
【如何举报违法信息】
 [打印]添加时间:2020-10-1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2900

1、举报中心职能?


答:接受公众举报,维护公众利益,促进行业自律。


2、谁可以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


答:所有公民均可举报我国境内互联网上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3、举报人的权益是否会得到保护?


答:举报中心会严格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不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个人信息。


4、哪些属于违法和不良信息?


答:违法信息是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明文严禁的信息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传播的各类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不良信息是指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与习惯以及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等。


5、哪些是淫秽和色情内容?


答: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性欲,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包括:


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2)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4)具体描写乱伦、强奸及其它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可能诱发犯罪的;


5)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6)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它性变态行为,以及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7)其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色情信息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上述中1至7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


6、举报是否会得到处理?


答: 本站工作委员会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有效举报内容。被举报内容将直接通知被举报网站(不包括举报人的任何资料)。本站工作委员会 将及时检查被举报内容的处理情况,对不及时处理的,将予以曝光;有的举报内容将直接曝光。对拒不处理的,将通知国家执法机关依法查处。



 
网站首页 | 网站公告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内容归档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