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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调度通信总机技术要求

电力调度通信总机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调度通信总机技术要求          DL/T 53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01-07批准                  1994-05-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式电力调度通信总机的术语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调度指挥用的专用通信总机,亦适用于类似条件的其 他行业的调度指挥专用通信总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温、腐蚀及易爆等特殊环境下的调度通信总机设备。


  2 引用标准


  GB3047.1 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3 术语


  3.1 直通用户


  与调度通信总机供电电路连接的用户。用户呼叫,不需拨号,向调度通信总 机提供直流环路。调度通信总机呼出,向用户送铃流。


  3.2 中继用户


  与调度通信总机中继电路连接的用户。一般为电力线载波机自动交换系统或 交换机的用户端口。


  3.3 磁石用户


  与调度通信总机磁石电路连接的用户。一般为明线载波、电缆载波等终端设 备的音频二线端口或磁石电话机。


  3.4 特种用户


  以上3种用户以外的用户。如无线接口用户、四线E&M中继用户等。


  4 技术要求


  4.1 总体性能


  4.1.1 用户类别


  直通用户、中继用户、磁石用户特种用户。直通、中继、磁石3种用户可按 需要在现场灵活配置。


  4.1.2 容量


  16~120门(一般为8或20的整倍数)。


  4.1.3 席位数


  一般不超过4席,每席可设1~2条绳路。


  4.1.4 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


  a.调度通信总机的操作部分和控制部分有合为一体或分开等2种形式;


  b.调度通信总机控制部分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3047.1的规定和要求;


  c.对于有特殊结构要求的设备由供需双方协商设计。


  4.1.5 呼入呼出信号


  操作部分应具有可见可闻的呼入信号和可见的呼出信号。


  4.2 功能


  a.扩音:用扬声器接收话音,用传声器或送话器发话。


  b.录音:具备人工或自动录音接口。


  c.多方通话:对直通用户由调度员召集不多于6人的会议电话(包括调度员在 内)。


  d.通话功能:调度员与用户可以进行通话。


  e.转接:调度员可以将任意2个用户连接起来进行转接通话。


  f.保持:忙时,调度员可以将呼叫的用户置于等候状态,并停止可闻呼入信 号,保留可见信号,通知其等待应答。


  g.监听:有关人员根据需要可对通话者进行监听。


  4.3 气候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5%~85%(最大绝对湿度25g/m3 )。


  大气压力:70~106kPa。


  4.4 贮存条件


  当环境温度为-25~+55℃时,设备在贮存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损坏。


  4.5 电源


  4.5.1 调度通信总机应具备交直流两用供电功能。


  4.5.2 交直流电源端子应有接地或绝缘的罩壳与外界隔离,并有电源符号标志。


  4.5.3 交流电源。


  a.额定电压:48V或24V,正极接地。


  b.允许偏差:-10%~+15%。


  4.5.4 直流电源。


  a.额定电压:48V或24V,正极接地。


  b.允许偏差:-10%~+15%。


  c.纹波电压:在满负荷情况下,直流电源纹波电压应不大于额定电压的1%。


  4.6 用户线路条件


  线路环阻不大于1.2kΩ(含电话机直流电阻),绝缘电阻不小于20kΩ,分布 电容不大于0.5μF。


  4.7 环路电流


  在最大线路环阻情况下,环路电流不小于18mA(在用户端测量)。


  4.8 铃流源


  铃流源频率为25±3Hz正弦波,谐波失真不大于10%,输出电压有效值为 90±15V。满负荷条件下,在调度通信总机被叫用户端子上测得的振铃电压有效 值应不低于41V。


  4.9 收铃灵敏度


  当在中继或磁石用户入口处的铃流为25Hz,600Ω上电压不小于30V时, 应保证正常工作。


  4.10 传输衰减


  调度通信总机的各种用户电路传输衰减均不大于1.5dB(测试信号为800Hz、 0dBmo)。


  4.11 衰减频率特性(以800Hz、0dBmo测试信号为基准点)


  300~400Hz,-0.2~+0.5dB。


  400~2400Hz,-0.2~+0.3dB。


  2400~3400Hz,-0.2~+0.5dB。


  4.12 非线性


  输入电平为-40~+3.5dBmo时,相对于输入-10dBmo点的输出电平波动范围 为±0.2dB。


  4.13 串音衰减


  任意两对用户之间,串音衰减不小于67dB(测试信号为800Hz、0dBmo)。


  4.14 噪声电平


  在用户输出端测得的电话加权噪声计电平不大于-67dBmop,非电话加权噪声 计电平不大于-40dBmo。


  4.15 平衡衰减


  用户端在300~600Hz频带内,平衡衰减不小于40dB;在600~3400Hz频 带内,平衡衰减不小于46dB。


  4.16 阻抗


  标称阻抗为600Ω时,回波损耗应不小于18dB(测试信号为800Hz、0dBmo)。


  注:在进行4.12~4.16条测试时,被测用户均应终接600Ω负载。


  4.17 拨号脉冲


  拨号脉冲速率为10±1脉冲/s,脉冲断续比为(1.6±0.2)∶1。


  4.18 振铃时间


  振铃采用5s断续周期,即1s送,4s断。断续时间偏差不超过±10%。


  4.19 告警


  当电源、铃流源消失时,发出可见可闻的告警信号,并向机外告警电路提供 告警触点。


  4.20 可靠性


  MTBF应大于8760h。


  4.21 绝缘电阻


  交直流电源端子间及电源端子并联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0mΩ(在4.3条气 候环境条件下用500V兆欧表测量)。


  4.22 耐压


  交流电源输入端子并联对地及对罩壳之间应能承受工频2000V有效值电压 1min而不损坏。


  直流电源非接地端子对地应能承受1000V、1.2/50μs的冲击电压而不损坏。


  非电源的其它输入端对地之间应能承受工频500V有效值电压1min而不损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远动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南京有线电厂负责起草,南京金山电气公司、苏州东风通信设备 厂、华东电力设计院、南京自动化研究所参加。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瑞松、陈成梁、卢仁华、邹锦侯、李庚阳、许永亮、 谢正秋。

电力调度 通信总机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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