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right>DZ/T 0201—2002
normal align=center>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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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根据GB/T 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查规范总则》的要求,对原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84年颁发的《钨矿地质勘探规范》、《锡矿地质勘探规范》、《汞矿地质勘探规范》三个规范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钨矿地质勘探规范》、《锡矿地质勘探规范》和《汞矿地质勘探规范》,为钨、锡、汞、锑矿产勘查工作的质量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湖南有色地质勘查局和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为凌水成、杨诗瑞、印建平、王新元、李殿喜。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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