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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工工作制度

放炮工工作制度

  放炮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即《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和放炮操作规程。它关系到工作面爆破工作的安全性,否则可能引起炮烟熏人、放炮崩人事故,崩倒工作面支护引起冒顶事故,甚至放炮火焰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因此,为确保放炮工作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放炮安全工作制度。放炮安全工作制度包括如下内容:

  1. 工作面实行“一炮三检制”;

    2. 工作面实行“三人连锁放炮制”;

    3. 放炮员持证上岗制;

    4. 严格实行火药(炸药和雷管)领退制度;

    5. 坚持雷管编号制度;

    6. 建立火药定期销毁制度等。“一炮三检制”就是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工作面放炮地点通风、瓦斯、煤尘、工作面顶板、支护等有无异常情况。实行“一炮三检制”,可以促使在工作面做到“十不装药”和“十不放炮”的安全要求。实行“一炮三检制”,可以使工作面在安全条件下进行装药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制”就是需加强放炮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瓦斯,避免在瓦斯超限情况下放炮。放炮后巡视工作面煤壁、顶板、瓦斯、煤尘、支护、瞎炮、残药等情况,可以使工作面处于安全条件下生产。

  附录:三人连锁放炮制“三人连锁放炮制”就是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检查工作面煤壁、顶板与支护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指派人员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工作面通风、瓦斯、煤尘等情况,确认安全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其原主。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能够使工作面在放炮过程中,对负有放炮安全的直接责任的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等三人明确职责,实行连锁,可以避免放炮工作混乱。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可以避免因放炮引起片帮冒顶事故;避免由放炮警戒不严或警戒不落实造成放炮崩人事故;防止因漏检瓦斯,在瓦斯、煤尘超限的情况放炮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做到安全放炮。

  每个矿井都必须建立火药领退制度,严格按火药领退制度进行发放。执行火药领退制度有以下优点:

  1. 明确只有由放炮员领退火药,可以避免火药发放工作的混乱状况,同时增强放炮员的工作责任心。

  2. 放炮员不出示证件与火药领取单或放炮工作指示单,不能发给火药;放炮员不使用专用火药箱,可以拒发火药。因此加强了火药领取的监督工作。

  3. 放炮员事先填好火药领取单或放炮工作指示单,并经主管人签章,按领取单领取火药,当班清点所领取的火药数量,并检查火药质量,不合格的不能领取。一切符合要求后签章出库。这样可确保火药的数量和质量,做到安全生产。

  4. 工作面放炮工作结束后,将所使用的炸药量、雷管数填入三联单内,班后由班组长审核签章证明,剩余炸药、雷管退回爆破材料库。这样可以严格控制火药的实际耗量,减少炸药、雷管的丢失、外流等情况的发生,保证工作面或社会的安全工作。

  5. 爆破材料库设有库存账目和发放账目,有专人记账,发放和收回退还的火药也能严格上账登记。这样,能控制火药发放量和消耗量,提高经济效益。

放炮工 工作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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