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 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 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 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级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 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实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 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生产 副矿长 岗位 职责下一篇:放炮作业中警戒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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