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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


  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水利电力部电力生产司


  关于颁发《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的通知


  [急件] (87)电生供字第254号


  现颁发《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自1988年1月 起执行。


  本规定是根据水电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在总结了大量的继 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基础上制订的。凡在运行现场从事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 其二次回路工作的人员,均应执行这一规定。


  在执行本规定中如有新的意见和问题,希随时告部生产司。


  1987年12月15日


  1 总则


  1.1 为防止三误事故,凡是在现场接触到运行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 次回路的生产运行维护、科研试验、安装调试或其它(如仪表等)人员,除必须遵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1.2 上述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规定的有关规定,应结合《电业安全工作规 程》一并进行定期学习和考试。


  各级管理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人员应熟悉本规定,并监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1.3 现场工作至少应有二人参加。工作负责人必须由经领导批准的专业人员担 任。工作负责人对工作前的准备,现场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工作结束后的 交接负全部责任。外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


  1.4 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跳闸时,不论与 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找出原因或确定与本工作无 关后,方可继续工作。上述异常若为从事现场继电保护工作的人员造成,应立即 通知运行人员,以便有效处理。


  2 现场工作前的准备


  2.1 现场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其内容包括:


  2.1.1 了解工作地点一、二次设备运行情况,本工作与运行设备有无直接联系(如 自投、联切等),与其他班组有无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


  2.1.2 拟订工作重点项目及准备解决的缺陷和薄弱环节。


  2.1.3 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并熟悉图纸与检验规程等有关资料。


  2.1.4 应具备与实际状况一致的图纸、上次检验的记录、最新整定通知单、检验规 程、合格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和连接导线等。


  2.2 对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母线保 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的现场校验工作,应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的试验方案和 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的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见附表)。


  3 现场工作


  3.1 工作负责人应查对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工作屏的正、 背面由运行人员设置“在此工作”的标志。


  如进行工作的屏仍有运行设备,则必须有明确标志,以与检修设备分开。相 邻的运行屏前后应有“运行中”的明显标志(如红布幔、遮栏等)。工作人员在工作 前应看清设备名称与位置,严防走错位置。


  3.2 运行中的设备,如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的开 停,其电流、电压的调整及音响、光字牌的复归,均应由运行值班员进行。“跳 闸连片”(即投退保护装置)只能由运行值班员负责操作。在保护工作结束,恢复运 行前要用高内阻的电压表检验连片的任一端对地都不带使断路器跳闸的电源等。


  3.3 在一次设备运行而停部分保护进行工作时,应特别注意断开不经压板的跳、 合闸线及与运行设备安全有关的连线。


  3.4 在检验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时,凡与其他运行设备二次回路相联的压板和接 线应有明显标记,并按安全措施票仔细地将有关回路断开或短路,做好记录。


  3.5 在运行中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由一人操作,另一人作监护。监护人由 技术经验水平较高者担任。


  3.6 不允许在运行的保护屏上钻孔。尽量避免在运行的保护屏附近进行钻孔或进 行任何有震动的工作,如要进行,则必须采取妥善措施,以防止运行的保护误动 作。


  3.7 在继电保护屏间的过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注意与运行设备保持一 定距离,防止误碰造成误动。


  3.8 在现场要带电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上,带线手套,使用带绝缘把手的工 具(其外露导电部分不得过长,否则应包扎绝缘带),以保护人身安全。同时将邻近 的带电部分和导体用绝缘器材隔离,防止造成短路或接地。


  3.9 在清扫运行中的设备和二次回路时,应认真仔细,并使用绝缘工具(毛刷、吹 风设备等),特别注意防止振动,防止误碰。


  3.10 在进行试验接线前,应了解试验电源的容量和接线方式。配备适当的熔丝, 特别要防止总电源熔丝越级熔断。试验用刀闸必须带罩,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 取得试验电源。在进行试验接线工作完毕后,必须经第二人检查,方可通电。


  3.11 对交流二次电压回路通电时,必须可靠断开至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的回路,防 止反充电。


  3.12 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短路接线时,应用短路片或导线压接短路。


  运行中的电流互感器短路后,仍应有可靠的接地点,对短路后失去接地点的 接线应有临时接地线,但在一个回路中禁止有两个接地点。


  3.13 现场工作应按图纸进行,严禁凭记忆作为工作的依据。


  如发现图纸与实际接线不符时,应查线核对,如有问题,应查明原因,并按 正确接线修改更正,然后记录修改理由和日期。


  3.14 修改二次回路接线时,事先必须经过审核,拆动接线前先要与原图核对,接 线修改后要与新图核对,并及时修改底图,修改运行人员及有关各级继电保护人 员用的图纸。修改后的图纸应及时报送所直接管辖调度的继电保护机构。


  保护装置二次线变动或改进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


  在变动直流二次回路后,应进行相应的传动试验。必要时还应模拟各种故障 进行整组试验。


  3.15 保护装置进行整组试验时,不宜用将继电器接点短接的办法进行。传动或整 组试验后不得再在二次回路上进行任何工作,否则应作相应的试验。


  3.16 带方向性的保护和差动保护新投入运行时,或变动一次设备、改动交流二次 回路后,均应用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来检验其电流、电压回路接线的正确性,并 用拉合直流电源来检查接线中有无异常。


  3.17 保护装置调试的定值,必须根据最新整定值通知单规定,先核对通知单与实 际设备是否相符(包括互感器的接线、变比)及有无审核人签字。根据电话通知整定 时,应在正式的运行记录簿上作电话记录,并在收到整定通知单后,将试验报告 与通知单逐条核对。


  3.18 所有交流继电器的最后定值试验必须在保护屏的端子排上通电进行。开始试 验时,应先做原定值试验,如发现与上次试验结果相差较大或与预期结果不符等 任何细小疑问时,应慎重对待,查找原因,在未得出正确结论前,不得草率处 理。


  3.19 在导引电缆及与其直接相连的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应按在带电设备上工作的 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工作。


  3.20 在运行中的高频通道上进行工作时,应确认耦合电容器低压侧接地绝对可靠 后,才能进行工作。


  3.21 对电子仪表的接地方式应特别注意,以免烧坏仪表和保护装置中的插件。


  3.22 在新型的集成电路保护装置上进行工作时,要有防止静电感应的措施,以免 损坏设备。


  4 现场工作结束


  4.1 现场工作结束前,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人员检查试验记录有无漏试项目, 整定值是否与定值通知单相符,试验结论、数据是否完整正确,经检查无误后, 才能拆除试验接线。


  复查在继电器内部临时所垫的纸片是否取出,临时接线是否全部拆除,拆下 的线头是否全部接好,图纸是否与实际接线相符,标志是否正确完备等。


  检查除规定由运行人员操作的继电器外,所有的继电器检查后均应加铅封。


  4.2 工作结束,全部设备及回路应恢复到工作开始前状态。清理完现场后,工作 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详细进行现场交代,并将其记入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主要 内容有整定值变更情况,二次接线更改情况,已经解决及未解决的问题及缺陷, 运行注意事项和设备能否投入运行等。经运行人员检查无误后,双方应在继电保 护工作记录簿上签字。


  附表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王兴义、蒙定中、李文毅。

继电保护 电网安全 自动装置 现场工作 保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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