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百科>矿业知识>井下主要泵房的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主要泵房的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主要泵房的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主要泵房的要求:“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地面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主要泵房安全设施的作用与管理主要内容:

  1.主要泵房与井筒连接的斜巷(安全出口)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杂物;排水管道排列整齐。井筒梯子间与斜巷连接可靠,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2.与井底车场相通的出口通道设置的防水(防火)门,必须密闭性能好,门周围安设的密封胶皮不得缺损,若有缺损必须更换;经常检查转动密封门,若转动不灵活或转动部分变形,要及时处理。当井下发生水害时就不会淹没主泵房,不影响泵房主排水泵工作,排除水灾。

  3. 主要泵房与中央变电所紧相连,其间必须设置防水密闭门,并要求操作方便,转动灵活,以防水灾时淹没中央变电所和泵房。

  4. 水仓与吸水井间的控制阀门要经常检查,转动是否灵活,是否锈蚀。正常排水时该阀门是常开的,水仓的水直接流入吸水井,水泵正常运转。若井下发生严重水灾时,必须将该阀门关闭,以防水仓内的水倒灌淹没泵房;还可以调节该阀门,控制水仓内水流入吸水井的流量,使主排水泵正常运转;井下发生水灾时,可增开水泵台数,增大排水量。

  5.加强对防水密闭门、管子道,控制阀门的管理,制订安全管理措施,付诸实施。

  6. 机电区队长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井下 泵房 安全 管理 规定

下一篇:巷道贯通的安全规定

上一篇:电力系统复用调制解调器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