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矿推进安全基础建设现场会近日在安徽皖北煤电集团召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在讲话中透露,我国将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三季度将再公布一批发生重大事故煤矿主要负责人“黑名单”,依法终身取消他们的任职资格。
“尽管全国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亮点纷呈、可圈可点,但受主客观多种因素制约,煤矿安全基础建设的整体水平还不高。”黄玉治说,特别是2012年以来,受煤炭经济下行影响,煤矿安全基础出现明显滑坡,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安全投入、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队伍素质等方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提出,各地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奖惩分明的安全考核机制。各煤矿企业要加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追责力度。要对安全生产“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应给予奖励。
黄玉治指出,抓基础、强管理是煤矿安全的永恒主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安全理念,推动责任落实、优化系统布局、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管理革新、提升队伍素质、推进科技进步,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创造出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把握了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规律,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但全国煤矿安全基础整体水平还不够高,特别是当前煤矿安全投入、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队伍建设有明显滑坡,为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挑战。
黄玉治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要以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障。坚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推进系统优化,推广“一井一面”等集约化生产模式;着力推进管理创新,强化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着力推进队伍素质提升,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准入,加强专业技能和实操培训,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着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大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力度,加大安全监控系统等安全改造力度;强化安全监管监察,依法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和不安全产能。
黄玉治指出,要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发生重特大事故、瞒报谎报事故、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重大隐患不整改、超能力生产等煤矿企业“黑名单”,纳入国家相关征信系统进行公告并联合惩戒,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综合运用行政、司法和经济手段,严格查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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