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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底柱分段崩落采矿法采矿安全规定

无底柱分段崩落采矿法采矿安全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上方,应有大于分段高度的覆盖岩层,以保证回采工作的安全。若上盘不能自行冒落或冒落的岩石量达不到所规定的厚度,必须及时进行强制放顶,使覆盖岩层厚度达到分段高度的二倍左右。
    2、上下两个分段同时回采时,上分段应超前于下分段,超过前距离应使上分段位于下分段回采工作面的错动范围之外,且不得小于20m。
    3、各分段联络道必须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4、各分段回采完毕,应及时封闭本分段的溜井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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