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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电气试验管理规定

矿井电气试验管理规定

  1、阀型避雷器应按下表定期作试验并符合标准要求。

  (1)绝缘电阻测定周期:

  ①新装和解体大修;

  ②变电所(站)避雷器每年雨季前;

  ③线路避雷器1~3年一次。

  (2)测量电导流及检查串联组合元件的非线性系数差值周期:

  ①新装和解体大修;

  ②每年雷雨季前。

  (3)工频放电电压测量周期:

  ①新装和解体大修;

  ②运行中雷雨季前;

  ③线路避雷器1~3年一次。

  2.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要进行一次物理、化学性能和电气耐压试验,不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3.每年应进行一次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4.矿井主变电所,其他变(配)电所的继电保护装置,每年定期检验调整一次;井下配电系统、高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应根据短路电流和负荷变化进行一次整定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5.变电所专用的绝缘手套、绝缘胶靴、橡皮绝缘垫、绝缘拉杆、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绝缘夹,在使用前及使用中每年做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矿井 电气试验 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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