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原因
⑴目前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程度,采矿活动仅是在地球表面和岩石圈范围内进行的。以后科技发展了到月球和其它星球采矿就另当别论了。采矿前的地球表面和岩石圈是平衡的。采矿过程,从地壳内部挖出了极为巨大量的矿石和岩石。诚然,不论采矿的手段是钻采、坑采,还是露天开采,还是液采,实际上都是肢解地壳的机体,都是从地壳“机体”中挖“肉”,“肉”挖出后,留下千疮百孔的空洞。这就使本来呈自然平衡的地壳,出现了新的不平衡和不谐调, 导致了地壳物质的不稳固性。这是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的本质原因。
⑵采矿特别是地下采矿必须要排净矿坑下积水和处理地层漏水,这又造成地下水的不平衡,进而导致地层的不平衡性和不稳定性。在采矿过程中,如果不按科学手段进行,滥采乱挖,必然会导致矿坑突水,冒顶,偏帮,瓦斯爆炸等灾害的发生.
⑶矿业活动不仅是采矿过程,而且也包括选矿和冶炼加工。采矿,尤其是选矿和冶炼不可避免的要用水和火来处理。因此,矿业过程,必然产生三废,即废气、废水和废渣。三废的排放和堆积,对周围环境,对周围农田、森林、草地、湿地,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对人类的健康都造成极大的危害,从而也加剧了地壳的不稳定性。
主观原因
⑴相当长时期以来,地方和民营小煤矿等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它们与国营大矿山争夺资源或单独或寄生于国营大矿山之上,每个小矿山在大矿山上挖一个洞,宛如一个个疮疤,极易发生瓦斯泄露和透水等事故。
⑵近年来,矿山腐败现象滋生,有的国营矿山也变相地转为私人承包,不注意安全生产。他们只求增产,不顾矿工死活,欺上瞒下,谋取暴利,中饱私囊。这是矿山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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