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量”可采期 开拓煤量可采期、准备煤量可采期和回采煤量可采期,是衡量采掘平衡关系的一个重要经济技术指标。开拓煤量可采期3~5年以上,准备煤量可采期1年以上;回采煤量可采期4~6个月以上。 可采期 下一篇:《锂离子电池用聚烯烃隔膜》国家标准发布 上一篇:化探背景和异常识别方法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