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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限制7类金矿选矿开采项目

我国限制7类金矿选矿开采项目

  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规定黄金行业中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等7类项目将受到限制。它们是:


  1、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原料自供能力不足50%的独立氰化项目


  2、日处理矿石2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3、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4、年处理矿石1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东北、华北、西北)、年处理矿石2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 文章链接:华东、中南、西南)


  5、日处理岩金矿石10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6、年处理砂金矿砂30万立方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目录》分为鼓励、限制和淘汰三大类,鼓励类中共有40个行业,限制类中有17个行业,淘汰类中有12个行业。《目录》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


  发改委要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2005年版本废止。

我国限制7类 金矿 选矿开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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