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目的
提高公司经营成效,配合财务部门统筹灵活地运用资金,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公司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制资金预算表,从而达到资金运用的最高
效益。
2. 资金范围
本准则所指的资金,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为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的方便起见,预算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
3. 作业期间
资金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拟订时,提交年度资金预算外,应在每月24 日把下3个月的资金收支资料送到会计部门。公司会计部门应在每月28 日前编妥下3个月份的“资金采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在第2个月15 日前编好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各一式四份,送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经理室,一份送财务科,一份送总经理办公室。
(二)异常说明
公司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若实际数目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的,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写“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
原因,在每月10日前送会计部门。
(三)资金调度
1. 公司运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科协助筹措调度。
2. 公司资材部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制“购料借款月报表”在当月24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分送财务科及总管理处各部门。
3. 财务科应在下月5 日前接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企业国内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送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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