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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材料成本|处理

矿山|材料成本|处理

  第十二条计入成本的材料包括:


  1. 直接材料:下列各项分别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


  (1)铝箔


  (2)铝端子


  (3)电解纸


  (4)衬垫


  (5)铝壳


  (6)塑胶管


  2. 物料:下列各项分别计入各产品成本。


  (1)电解液


  (2)脱脂剂


  3. 间接材料:下列各项设备维修材料按制造费用分别摊入各月产品成本内。


  (1)机械修理用料


  (2)金属五金材料


  (3)工具类


  (4)电器材料


  第十三条材料成本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其新购进材料价格除其货款外,其他附加费用(如运费、保险费、关税等)均应计入材料成本。


  1. 材料领用及退回均应填具领、退料单办理进退料手续。


  2. 领、退料凭证应依规定填写并经有关主管核准。


  3. 发料人员应将领料、退料或发货单据加以连续编号,于次日送交会计人员登入存货账。


  第十四条仓库部门每月五日前应将上月的收发存月报表按材料、产品分类报送会计部门核对。

矿山 材料成本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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