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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收购控股股东发电资产 煤价仍将小幅上涨

       国电电力12月6日发布公告,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国电江苏电力有限公司自筹资金收购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有的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国电新疆阿克苏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4.56%股权、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51%股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大武口发电厂全部权益、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60%股权、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公司23%股权,以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朔州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注册中期票据65亿元,发行期限3-5年,分期择机发行。董事会授权大渡河公司办理具体发行事宜。

收购完成后,控股股东将不再直接持有江苏、新疆等区域的发电资产,区域发电资产全部注入国电电力,进一步减少同业竞争。

国电电力同时认为,结合2016年前8个月逐渐上涨的煤炭市场行情,预计煤炭价格2016年至2018年仍将有小幅上涨,价格预计在491.7元/吨,2018年以后煤价为53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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