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台湾地区的薄壁矩形钢管发布反倾销征税令;2000年8月22日,继对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2006年8月9日,继对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第二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2012年2月2日,继对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第三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06.61.5000项下的产品以及原原税则号7306.60.5000项下的产品。
上一篇:大唐煤化工再重组 引入两家投资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