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社会用电量591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
分产业看
第一产业用电量10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
第二产业用电量421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
第三产业用电量79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
2016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785小时,同比减少203小时。
其中
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621小时,同比增加31小时;
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165小时,同比减少199小时。
2016年,全国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12061万千瓦。
其中
水电1174万千瓦,
火电4836万千瓦。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