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份,工信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旨在实现对钢铁规范企业的动态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据了解,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拟形成三类名单,包括撤销规范公告企业名单、需整改企业名单和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其中——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国家明令淘汰装备,列入2016年去产能任务整体退出,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执法监管中责令停业关闭及以上处罚,停产超过1年以上等情形的企业,予以撤销规范公告。
对存在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执法监管中责令整改等的企业,列入整改企业名单。
对列入整改名单的企业,如果下一年度再出现需整改类情形,直接撤销规范公告。
自2012年启动开展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以来,截至2015年,工信部共分三批公布了304家规范企业,约占全国粗钢总产能的90%。
拟撤销钢铁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第一批)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