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方面:浙江、江西、广东、福建。
煤炭方面:山西、山东、河南、重庆、陕西。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68552862
传真: 010-68552977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17年2月27日
下一篇:煤化工三大项目加快推进
上一篇:今日无烟煤市场稳中观望为主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