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把大气污染防治列为“一号工程”,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形成了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坚决打好禁煤、控车、抑尘、禁烧、治企系列“组合拳”,以超常举措改善空气质量。大力淘汰燃煤锅炉,全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00台,年燃煤量同比减少10.4万吨。与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涿州市滨海燃气有限公司合作,已完成37个城中村1.5万户煤改气改造。开展煤炭经营场所清理行动,取缔售煤摊点146个,严格限制烟煤入境,积极推广兰炭和洁净型煤。治理完成91%的排放VOC工业企业,全市加油站和餐饮企业100%安装净化装置。所辖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自动冲洗设施和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加大混凝土搅拌站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清理违法违规企业228家。
省环保厅今年1—2月监测数据显示,涿州市1月空气质量位居保定第三,2月空气质量位居保定第一,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位。(范钊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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