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批复方案,将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同时,坚持安全高效原则,严格按照供电安全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先支持能效高、排放低、节水型发电企业,产业政策鼓励、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的电力用户参与售电侧改革和市场交易,鼓励市场化竞购绿色电力。
《方案》明确,江苏省上年度年用电量在4000万千瓦时且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其以上的符合试点条件的电力用户,以及其他已参与双边协商直接交易的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方案》还明确准入电力用户的电压等级将适时放开至10千伏。《方案》还规定了市场交易的基本模式,包括批发和零售交易,可以通过双边直接交易、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定价方式可以自主协商、集中撮合竞价或者协商与竞价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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