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所有产生高盐水项目的企业全部新上结晶盐处理系统,2020年度前逐步实现“零排放”。二是对现有的高盐水晾晒池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标准,不再新建高盐水晾晒池,2020年底逐步取缔现有的晾晒池。三是对新上的煤化工项目,要求企业全部安装高盐废水结晶及分盐处理系统,实现零排放。
目前,鄂尔多斯市产生高盐水的企业共31家(生产企业28家,长期停产3家),涉及煤制甲醇、煤制油、尿素、煤制气等现代煤化工企业,中煤图克化肥、亿嘉、西清等3家企业高盐水结晶装置建成投运实现零排放(2家实现分盐),中煤远兴结晶分盐装置正在试运行,神华煤制油、中天合创等2家企业正在建设,高盐水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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