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至7月30日)。建立清单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要求,要把贯彻落实“一单四制”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同时要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下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要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对不依法履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加重追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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