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电网企业结算的燃煤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0.4207元/千瓦时。
销售电价也有所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全区一般性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0.72分/千瓦时。
此外,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工商业电价。从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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