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燃煤发电、热电联产小火电、余热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以外的其他各类机组上网电价不作调整。
与此同时,电网企业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秸秆直燃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基础结算电价同步提高1.15分/千瓦时。
2017年7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降低0.5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电降低1.2分/千瓦时。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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