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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工具的使用安全知识

电动工具的使用安全知识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一般都是手持式的,所以称为手持式电动工具。例如电钻、冲击钻、电锤、射钉枪及手持式电锯、电刨、切割机、砂轮等。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其绝缘和防触电性能分可分为三类,即I类工具、Ⅱ类工具、Ⅲ类工具。

    1、一般场所(空气湿度小于75%)可选用I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1)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2)漏电保护应符合潮湿场所对漏电保护的要求。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使用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可与PE线相连接,并设漏电保护。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作业时,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4、开关箱和控制箱设置的要求:

    除一般场所外,在潮湿场所、金属构架上及狭窄场所使用Ⅱ、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在作业场所以外,并有人监护。

    5、负荷线选择的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

  6、照明器的使用

    1)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作业工棚、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

    2)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例如夜间高处作业工程及自然采光很差的深坑洞工程等场所,还必须装设由独立自备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3)对于夜间影响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的在建工程,如开挖的沟、槽、孔洞等,应在其邻边设置醒目的红色警戒照明。

    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及其他飞行器安全通行的主塔及高大机械设备或设施,如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应在其顶端设置醒目的红色警戒照明。

    4)根据需要设置不受停电影响的保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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